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近日,鄂尔多斯市纪委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下发《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按照《通知》安排,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首先由各旗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对今年以来本地区、驻在部门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市纪委将于8月下旬联合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通知》强调,各旗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排查中发现涉及上级部门、企业及金融企业的疑似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旗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需在8月31日前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统计表,并整理汇总查处的典型问题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通知》要求,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