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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八)
来源: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网    2017年05月15日    点击量:2077    字数:1120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鄂尔多斯市委同意,决定派出第三专项巡察组对乌审旗开展巡察。

一、巡察范围

本轮巡察重点对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发改局、旗住建局、旗安监局开展专项巡察。

二、巡察重点

本轮巡察以政治巡察为定位,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巡察

聚焦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紧盯嘎查村“两委”成员、苏木镇街道干部及基层站所人员身上的问题,严查无中生有骗取、欺上瞒下冒领、层层盘剥克扣、内外勾结贪占、独断专行抢取、巧立名目索要、优亲厚友偏袒、借用民俗敛财等群众身边的腐败。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

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情况;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的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情况;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的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3.“四风”问题专项巡察

重点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市委21条具体意见问题,主要包括: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

4.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纪委出台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察。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地苏木镇、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村“两委”成员在上述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本轮巡察工作时间为5月8日—7月底,巡察组工作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接访地点:乌审旗嘎鲁图镇达布察克路(一马路)原武装部后院办公楼。

接访时间:5月8日—7月底(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值班电话:7211818        (8:00—20:00)

手机:15044759002        (8:00—20:00)

巡察意见箱位置:

1.乌审旗嘎鲁图镇达布察克路(一马路)原武装部后院门口。

2.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门口。

3.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人民政府门口及人员密集场所。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鄂尔多斯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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