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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甲公司

矿权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2734次    字数:2260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9日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东天隆公司”)与甲公司矿权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甲公司矿权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006年,神东天隆公司与甲公司签署了《采矿权及附属资产转让协议》等协议。合同约定、履行及争议情况:

(1)约定甲公司将所属A煤矿的采矿权转让给神东天隆公司(证内资源仅有上层煤),并且由神东天隆公司申请获取A煤矿下层资源的采矿权,在上煤层开采完后,将A煤矿采矿权转回甲公司;目前神东天隆公司申请获取了下层资源采矿权,并于2020年获得了下层煤延伸的批准手续,与甲公司产生争议,存在诉讼风险。

(2)约定甲公司将B煤矿采矿权(证内资源有上层煤和下层煤)于2006年按评估价转让给神东天隆公司,协议约定神东天隆公司开采完上层煤后将采矿权转回甲公司。目前神东天隆公司未开采完上层煤,已对部分下层煤进行了开采,存在争议。

(3)约定甲公司C煤矿与神东天隆公司所属D煤矿进行局部资源置换开采。目前C煤矿与D煤矿井田范围置换手续至今未能完成,存在无法置换、不可开采甚至丢失资源的风险。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非诉讼法律服务:

a.协助公司进一步梳理本事宜主要事实,并根据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回答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就本事宜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公司出具专项法律分析意见。

b.协助公司确定下一步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c.协助公司修改内部请示汇报文件,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文件,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本事宜有关情况,与公司就相关方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d.协助、参与公司与对方、政府有关部门等主体就本事宜进行的谈判、交流,协助公司制订整体谈判策略,起草相关协议文件。

e.对诉讼和协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应对预案。

(2)诉讼法律服务:A煤矿矿业权诉讼案件。

如甲公司因上述纠纷起诉神东天隆公司,最终需确保神东天隆公司所属煤矿采矿权权益得到保护,并且无需向甲公司赔偿或补偿。

a.全面审阅研究案件材料,代为起草、准备全部应诉文件、答辩文件及证据,并向法院递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

b.如甲公司以同一纠纷不同案由进行多次诉讼,投标人代为参加所有案件涉及的一审、二审诉讼程序及活动,包括证据交换、听证、谈话、开庭等;

c.代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在法院所有诉讼程序中陈述有关案件事实和发表法律意见;

d.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e.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诉讼案件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f.及时向公司汇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其他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法律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业权或资源类诉讼纠纷案件代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另须提供合同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代理过至少2起矿业权或资源类诉讼纠纷案件(投标人须提供判决书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神东天隆公司工作人员康伟(0477-8959963,18847729495)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购买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投标者。

4.2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年7月19 日08时00分,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17时3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经过密封后的投标文件10份。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神东天隆大厦1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神东天隆公司网站(http://www.tianlonggroup.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

邮    编:017200

联 系 人:康伟

电    话:0477-8959963,18847729495

电子邮箱:3092613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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