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员工用餐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加强疫情期间员工食堂临时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员工食堂管理工作,各煤矿和地面生产服务单位(包括天隆大厦、和谐大厦、工业园区餐厅)要进一步压实疫情期间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和标准。对于落实和执行本规定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二、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要做好体温检测、防疫口罩佩戴、个人清洁卫生等健康管理工作。
三、加强食堂工作区域、操作间、厨房、餐厅、库房等场所的卫生清理及保洁工作,切实做到门窗干净、地面清洁、玻璃明亮、桌椅无污渍、杂物。
四、要做好食堂开窗通风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有条件的食堂餐厅人员进出通道要分开。
五、每日对餐厅、操作间消毒不低于4次,餐具消毒在原来消毒时间的基础上再增加20分钟,其它设施设备消毒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六、要严把食材进入关,杜绝野味、活体禽类等不明来源的食材流入食堂,做好索证、索票及来源建档等工作。
七、暂停单位内部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分装、定时取餐、单独用餐的方式避免聚集。
八、集团公司机关以处室为单位,各单位以班组、区队、科室等为单位,专门指定领餐人员,按时到食堂领送饭菜,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食堂。
九、领餐人员负责就餐数量统计、订餐、领餐等综合协调工作,要自觉佩戴防疫口罩,并接受职工食堂的体温检测,不遵守者严禁入内。
十、 就餐人员较多的食堂要实行错峰就餐模式,按时段、批次进行领餐。
十一、餐具由各单位食堂统一提供,就餐完毕后由领餐人员统一回收,定点存放,专人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十二、因公不能按时就餐的员工,可以提前与职工食堂联系预留饭菜。
十三、各单位领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秩序,领餐时禁止吸烟、吐痰、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排队间隔1.5米以上。
十四、为减少人员接触,疫情期间各单位食堂不收现金餐费,由领餐人员在统计订餐时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收取用餐人员餐费,领餐时一并向食堂支付。
十五、各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优化实施本规定。
内蒙古神东天隆股份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