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防指发〔2020〕12号)文件要求,现将加强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返程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
(一)各单位要准确掌握返程上岗人员情况,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游探亲休假地点、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要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逐一对外出人员返程情况进行了解,掌握每一名员工春节前后出行情况,报集团公司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汇总后,由疫情统计报告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进入各单位工作和公共生活区域的人员,要逐人做好登记、筛查、甄别等工作,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二、加强返岗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返岗人员上岗工作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二)从外地(鄂尔多斯市、榆林市以外地区)返岗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单位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要及时报集团公司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汇总后,由疫情统计报告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三)对未去过外地(鄂尔多斯市、榆林市以外地区)的返岗人员要全面询问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发现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以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来自疫区的,要及时报集团公司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汇总后,由疫情统计报告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四)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三、加强单位内部防控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随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值班领导及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尽量避免人员集中办公。
(二)各单位要在办公、生产、生活场所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多个部门和单位在同一建筑内办公、住宿的,在该建筑入口处集中设立体温检测点。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晨检、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密切接触情况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集团公司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汇总后,由疫情统计报告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物资,每日对办公、生活、生产场所的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五)各单位自办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或采取分餐、送餐形式保障职工用餐。
(六)工作期间严格限制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集体活动,尽量减少会议、控制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提高开会效率。
四、提升职工个人防护意识
(一)各单位人员返回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包括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接触情况等,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
(二)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定时向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三)各单位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随叫随到。
(四)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及时到医疗卫生中心或发热门诊就诊。
五、有关事项
(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二)对各单位人员实行“所在单位+集团公司”双报告、双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要主动接受所在单位和居住社区的排查、监测和管理。
(三)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异常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5时前报集团公司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汇总后,由疫情统计报告组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通报。
(四)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疫情统计报告组(总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
0477—8979326 8979327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