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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董事长赴京与神华集团等有关方协调工作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3006次    字数:607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3日   

2017年2月28日至3月5日,李纲董事长赴京就集团公司有关非煤企业生存和发展等事宜向神华集团进行了工作汇报,就有关法律咨询问题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

2016年4月27日,《神华集团公司煤炭生产内部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神华煤〔2016〕233 号)文件出台后,由于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化服务企业未被纳入神华集团内部专业化服务单位,大部分主要自制产品未被纳入非招标产品目录,失去了参与神东专业化服务和产品供应的资格。考虑到神华集团是集团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历史以来集团公司专业化服务和产品企业主要围绕神东公司产业需求而形成的特殊业务关系,为有效解决集团公司非煤产业生存和发展问题,集团公司寻求将所属专业化服务企业纳入神华集团内部专业化服务单位和大部分主要自制产品纳入非招标产品目录,并就继续给予集团公司一定的扶持政策,以及武家塔露天煤矿与上湾煤矿井田置换手续办理、恳请尽快偿还集团公司垫付的霍洛湾煤矿和武家塔露天煤矿采矿权价款等事宜向神华集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并提交了书面报告材料。神华集团表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天隆公司的发展,帮助天隆公司解决有关问题,天隆公司要按程序及时提交有关问题,神华集团召开会议研究后会及时将意见向神东公司和天隆公司反馈。

李纲董事长还就集团公司控股的淖尔壕煤矿存在的法律风险、股权结构改革、上海地产项目投资款等事宜咨询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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